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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以案說法]警惕工作交接中的洩密風險

發布日期: 2021-11-20

作者:王 政

 

調整工作崗位時規範交接,前任、後任工作人員對各類載體、文件資料逐一清點登記,是工作認真負責的表現,也是保密法律法規的要求。實踐中,由于工作交接不規範導緻洩密事件時有發生。

 

典型案例

案例1:2017年6月,有關部門在工作中發現,某市屬單位互聯網門戶網站違規發布1份機密級國家秘密。經查,2014年10月,該單位時任辦公室主任王某為方便公文起草工作,将該文件手工錄入非涉密計算機中,且未标密。王某調離後,新任辦公室主任劉某繼續使用王某的非涉密計算機。2016年3月,在進行網站内容更新時,劉某覺得該文件很契合主題,在不知涉密的情況下,将其上傳至單位互聯網網站,造成洩密。

案例2:2019年6月,有關部門在保密檢查中發現,某部門辦公室工作人員謝某、孫某在連接互聯網的非涉密計算機中違規存儲多份涉密文件。經查,2015年,原辦公室工作人員倫某調離時,并未規範進行文件交接,而是通過U盤将其非涉密計算機中的大量工作文件拷貝至謝某、孫某的非涉密計算機中備份。由于文件衆多、目錄層次較深,謝某、孫某未逐一梳理,一直未發現其中存在涉密文件。

案例3:2018年3月,某市屬單位在清退上年度涉密文件時發現,1份秘密級文件下落不明。經查,2017年5月,該件取回後由時任辦公室主任兼保密員陳某進行登記保管。2017年9月,陳某工作調整,由楊某接任保密員。兩人工作交接時,未對涉密文件進行逐一清點、登記。據楊某回憶,其發現該涉密文件放于非涉密文件櫃中,誤以為是已解密文件,便将其銷毀。

以上案例都是涉及同一崗位前後兩任工作人員的違規案件。其中案例1是兩任工作人員先後違規導緻洩密;案例2是前任工作人員實施主要違規行為,後任工作人員因對前任工作人員盲目信任而導緻違規;案例3是因前任工作人員和後任工作人員工作交接不規範,導緻後任工作人員誤判而違規。

以上案例有一個共同特點:即前任工作人員種下違規之因,後任工作人員收到洩密之果。當然,前任、後任工作人員都将承擔違法違規的責任。如果前任工作人員遵規守紀、規範交接,不會導緻後任工作人員的違規行為。

 

洩密風險的種類

工作交接中的洩密風險,簡單總結,主要有3類。

1.設備風險。前任工作人員調離或者退休,其使用的信息化設備,如計算機、打印機、移動存儲介質等往往還沒到報廢年限,會留給後任工作人員,或調配給他人使用。這些設備既有涉密設備,也有非涉密設備。這裡的洩密風險主要有兩個:一是設備涉密屬性不清。前任工作人員交接設備時未明确設備的涉密屬性、屬性與實際不符等;二是違規存儲。前任工作人員留下的非涉密設備中存儲有涉密文件(特别是未标密的涉密文件)、涉密設備中存儲有高于設備密級的涉密文件等。設備洩密風險對于之前未從事過涉密崗位工作的新人來說,尤其需要提高警惕。

2.電子文件風險。前任工作人員調離或者退休,其掌握的電子文件資料也需要移交後任工作人員,以便工作的延續和參考。在信息化背景下,多年的業務工作會産生、存儲、處理大量電子文件,既有個人起草收集的,也有别人發送流轉的,還有他人轉交備份的。大量的案例說明,這裡面存在一個巨大的洩密風險,就是涉密電子文件資料不标密,特别是隐匿在海量非涉密文件中的涉密文件。電子文件由于數量多、類别雜,在交接時往往來不及逐一梳理、清點,易給後任工作人員留下洩密風險,尤其是在交接匆忙、後任工作人員任務繁忙的情況下,電子文件洩密風險更容易産生。

3.紙質文件風險。前任工作人員留給後任工作人員的設備和資料,還包括常規的紙質文件,這裡也可能有洩密風險。一是前任工作人員保管的涉密文件遺失、缺頁等,後任工作人員在交接時未發現,案發後隻能自吞苦果。對于檔案管理員、保密員、機要員等集中管理涉密文件資料的崗位,這種洩密風險尤其要注意。二是前任工作人員留下的紙質文件涉密屬性不清、密級與實際不符、來曆不明等。前任工作人員留給後任工作人員的文件資料,有時并非可供工作參考的“财富”,而可能是巨大的洩密風險。

 

如何避免洩密風險

後任工作人員誤入前任工作人員留下的洩密風險點,除了因為前任工作人員的違規行為和工作失誤未被及時發現外,更因為後任工作人員自身保密意識不強、保密常識不知、保密技能不足,也未嚴格遵守保密法律法規的要求和程序。筆者認為可以從下面3個方面加強,以避免掉入陷阱。

1.加強保密教育培訓,普及保密常識。很多單位都存在“先上崗、後培訓,先業務、後保密”的誤區,保密教育培訓往往是“以幹代訓”“邊幹邊教”。新入職的人員未經培訓就上崗,新調崗人員未經培訓就從事涉密工作,這種做法在涉密崗位要不得。保密法第三十六條明确規定,涉密人員上崗應當經過保密教育培訓,掌握保密知識技能。未經保密教育培訓的後任工作人員保密意識淡薄,保密常識欠缺,工作交接時很容易誤入前任工作人員留下的洩密風險點。另外,部分單位涉密業務占比不大,隻對涉密崗位人員進行了保密教育培訓,但實際中,非涉密崗位人員有時會被調整到涉密崗位,調整時的保密教育培訓往往被忽視。因此,對于存在涉密業務的單位,建議開展全員保密教育培訓,普及保密常識。畢竟,每個公民都有保守國家秘密的義務,而隻有具備保密知識技能,才能更好地履行義務。

2.時刻緊繃保密之弦,常懷謹慎之心。新上崗的涉密人員要時刻居安思危、如履薄冰。特别是在接手前任工作人員的設備和資料環節,無論前任工作人員多急、自己多忙,都不能松了保密這根弦。交接設備的,不但要弄清涉密屬性,還要仔細梳理存儲的文件資料,特别是非涉密設備,篩選出必要的文件資料後,要進行數據清除和保密自查;交接電子文件的,要逐個目錄、逐個文件打開确認,包括圖片、隐藏文件、特殊格式的文件等;交接紙質文件的,也不能走馬觀花,要逐份逐頁查看,确保萬無一失,其中涉密文件還要查清來源。設備和資料的交接,也是責任的交接,千萬不能放松警惕、怕麻煩,“不怕一萬,就怕萬一”。

3.嚴守保密法律法規,認真履行程序。“再簡不能減保密,再省不能省程序”。後任工作人員作為新任崗位的“小白”,唯有嚴格遵守保密法律法規,認真履行程序,才能切實保護自己。如《關于國家秘密載體保密管理的規定》第三十條規定:涉密人員、秘密載體管理人員離崗、離職前,應當将所保管的秘密載體全部清退,并辦理移交手續。後任工作人員發現前任工作人員未辦理移交手續時,必須堅持規定要求,并認真履行清點、登記程序,方能避免洩密風險。一般來說,除特殊崗位,前任工作人員的涉密材料都應該在離崗時清退到借出處,後任工作人員需要時再重新履行借出手續。

來源:中國保密在線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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